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通知-武汉轻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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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4日 15:20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部:

2018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根据资助额度和对象不同,分为资助性项目指导性项目,其中资助性项目包括青年人才项目重点项目

1、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

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

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

2、青年人才项目 鼓励跟踪学术发展前沿,鼓励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的科研选题,为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而设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311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青年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2万元、软科学类1万元。

3、重点项目 选题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岁(197811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4万元,软科学类2万元。

4、指导性项目 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省教育厅纳入科研项目计划管理,不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197311以后出生)。

5、加强项目审查 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正在承担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优先安排尚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各院部做好拟推荐项目的审查工作并填写《汇总表》(附件1)。

二、申报指标

申报项目应在个人申报、学院(部)择优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各学院(部)申报限额为重点项目2项,青年项目3项,各类项目申报限额指标原则上不能调剂使用。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经费,青年人才和重点类项目总经费参照省教育厅项目资助额度,指导性项目经费学校配套经费统一填写为0.6万元。

2、材料报送,《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单面打印一式3份,《汇总表》1(见附件1,汇总表需盖学校二级单位公章)及电子档。上述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92616:00,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3、系统填报,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科技处将统一分配用户名和密码,由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同时上传至“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http://gxkj.e21.edu.cn/xmgl/login.php),其中涉及项目申请人、参与人签名、专家评审打分表、推荐意见单位盖章的有关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网上申报完成时间为10810:00

四、项目结题要求

项目结题将严格按照申请书预期成果进行审查,数量不足、质量不够的不予结题。对于未标注“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及其编号的项目成果,或同时标注本项目以外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的,项目结题时将不予承认。

附件:12018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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