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升级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专家库(技术领域类)的通知-武汉轻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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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升级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专家库(技术领域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09日 14:20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部):

为进一步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决策咨询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科技创新管理服务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省科技厅决定近期升级“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专家库(技术领域类)”。现就升级专家库(技术领域类)的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技术领域类专家入库的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很强的保密观念。

  2.具备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在60岁以下(1958630日后出生),院士放宽至70岁(1948630日后出生)。35岁以下(1983630日后出生)可放宽至副高。

  3.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研究工作5年以上,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最新科技、经济发展状况,了解本领域或行业的科技活动特点或规律。

  4.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相关技术领域科研项目。

  5.没有违纪、违法和不良科技活动记录。

  二、专家入库及信息更新的流程

  由于专家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所有新征入库专家需按照“个人注册申报—单位推荐—省科技厅审核”的流程完成专家入库,所有原有在库专家均需进入系统完成信息更新。

  (一)专家个人注册申报

  新申请入库专家须登陆“湖北省科技专家管理系统”(http://jhsb.hbstd.gov.cn/kjzj.html),按照相关提示完成个人注册,注册时专家需要填写专家入库所必备的基本信息。注册完成后,专家登录系统填报个人信息。

  原有在库专家不需要重新注册,直接登录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更新完善(系统用户名、密码近期将以手机短信方式发送至专家本人)。

  (二)单位推荐

  高校、科研院所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审核推荐本单位或直属单位的行业专家。

  (三)省科技厅审核

  省科技厅组织行业领域专家,对专家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专家正式纳入专家库。

  三、有关要求

  1.推荐单位对专家是否符合入库基本条件负责,专家个人对填报的所有信息负责,对经查实存在虚假的,将计入专家个人和推荐单位诚信体系,影响单位或个人项目申报。

  2.专家管理系统实行动态更新。承担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负责人,系统将直接录入专家库,再由推荐单位和专家本人在线确认;专家个人申请入库的,参照入库流程,采取常年征集、分批集中审核的方式进行;删除专家由推荐单位提出申请,省科技厅审核删除(超龄专家系统自动删除);专家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由专家直接在线完成信息变更。

  3.专家个人信息填报系统截止日期为531。新申请入库专家需由各院部汇总填写《专家信息汇总表》,提交1份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至科技处。原有在库专家只需在线更新信息,无需填写《汇总表》。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27-87265789 / 87268178

  学校科技处电话:027-83955611

 

附件:1、《湖北省科技专家信息表》

      2、《专家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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