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纵向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结转的通知-武汉轻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科研管理系统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科研账号
  • 武汉轻工大学纳税人识别号:124200004416255673

  • 学校名称:武汉轻工大学

  • 开户名:武汉轻工大学

  • 账号:17017501049200007

  • 行号:879262

  • 开户银行(全称):中国农业银行常青花园支行

  • 学校组织机构代码:44162556-7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办理纵向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结转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28日 11:09浏览次数:

    

 

各院(部):

根据《武汉轻工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轻工大行发[2018]31号)文件要求,请已通过结题(验收)且有结余资金的纵向科研项目组尽快办理结余资金结转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负责人按文件要求填写《武汉轻工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结转申请表》(表中包含后续研发计划及经费使用计划),并提供相应结题证明材料以及经费本,交至科技处对应项目管理人员。

2、科技处根据项目组提供材料审核《申请表》,并报财务处备案。

3、财务处根据《申请表》核定项目结余资金额度,并办理后续研发项目经费本。

4、项目组根据科技处和财务处审核结果,编制《武汉轻工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资金预算表(后续研发项目)》,并按计划执行。

联系电话:83955611

联系人:孙启发、潘春波、黄治

附件:1、《武汉轻工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结转申请表》

2、《武汉轻工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资金预算表(后续研发项目)》

科学技术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