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湖北省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武汉轻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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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湖北省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3日 10:15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129号)要求,省科技厅已启动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省内各级政府所属大学、科研院所、企业、转制科研机构。

二、支持方向

2020年湖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除已通过“百城百园”项目支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外,还将主要支持以下方向:

(一)支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主要支持省内各级政府所属大学、科研院所、企业、转制科研机构等牵头建设的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包括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开展建设,或者实施对提升自身和产业创新能力作用明显的技术研发项目。

(二)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要支持省内各级政府所属大学、科研院所开展我省重点产业技术转移机构、人才队伍和技术市场等建设,或者公益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众广泛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及科技扶贫项目等。

上述方向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为1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 项目实施截止日期统一填写为2022年12月。

2. 申报时须认真填写申报资料,科学确定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实施能力与条件、预期社会经济效益等指标。

3. 各申报团队要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如发现申报人提供虚假项目资料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列入失信者名单,不再推荐该申报团队(人)的项目申报,对已拨付的扶持资金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 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年度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单位多块牌子的,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其它省级科技计划。

5. 鼓励项目申报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并认真测算经费需求,按规定从项目经费“劳务费”科目对科研助理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据实列支。

6.本次项目申报为限额申报,各学院推荐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项,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未获批过该类型项目的学院申报。

7.各学院推荐申报项目截至时间:2020年8月6日12:00前,提交1套完整纸质版《湖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至科技处。

四、申报方式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请申报团队进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jhsb.hbstd.gov.cn),进行在线申报,按要求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申报书封面(盖章)、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PDF格式,大小控制在15M以内,专家评审以上传的电子申报书为准),提交成功将获得受理编号。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17:00。逾期未完成提交项目,将失去被推荐资格。

联系人:科技处 陆军 孙启发 83955611

技术支持电话:027-87265789、87268178。

 

附件:湖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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