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创新团队的通知-武汉轻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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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创新团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6日 14:22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部):

2021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计划项目

(一)申报条件

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根据资助额度和对象不同,分为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其中资助性项目包括青年人才项目和重点项目,指导性项目由学校自筹。

1、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

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

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

2、青年人才项目 鼓励跟踪学术发展前沿,鼓励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的科研选题,为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而设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61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青年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2万元、软科学类1万元。

3、重点项目 选题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岁(19811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4万元,软科学类2万元。

4、指导性项目 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省教育厅纳入科研项目计划管理,不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197611日以后出生)。

5、加强项目审查 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正在承担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优先安排尚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各院部做好拟推荐项目的审查工作并填写《科研项目汇总表》(附件3)。

(二)申报注意事项

1、校内限项规定:

3年未申报过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的不予受理申请(2021年度新入职教师除外);

2、申报指标

申报项目应在个人申报、学院(部)择优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各学院(部)申报限额为重点项目1项,青年项目2项,指导性项目限2项,各类项目申报限额指标不能调剂使用。

3、项目申报经费

青年人才和重点类项目总经费参照省教育厅项目资助额度,指导性项目经费学校配套经费统一填写为0.5万元。

4、项目研究起止日期填写

科研项目的研究期限为2年,申报书中项目研究起止时间统一填写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材料报送

《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纸质材料单面打印一式3份,《科研项目汇总表》1份(附件3)(汇总表需盖学校二级单位公章)。

各学院的申报材料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于202162916:00报送至学校科技处,所有电子档统一发送至科技处邮箱:whpukjc507@163.com。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5、项目结题要求

项目结题将严格按照申请书预期成果进行审查,数量不足、质量不够的不予结题。对于未标注“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及其编号的项目成果,或同时标注本项目以外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的,项目结题时将不予承认。

 

 

二、创新团队计划项目

(一)申报条件

推荐申报的创新团队须符合《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管理试行办法》要求,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其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工程化研究、新产品开发、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前沿研究等。

2、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或湖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省级重点学科为依托,具备比较好的工作条件。

3、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中青年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

2)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

3)治学严谨,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4、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含负责人)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11日以后出生)。对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11日以后出生)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5、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对简单拼凑的“团队”不予支持。

6、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得作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或其他同类项目的团队不得申报。

7、参加2020年度科技统计的省内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均可申报创新团队,每校限报1项。

(二)申报注意事项

1、校内限项规定:

3年未申报过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的不予受理申请(2021年度新入职教师除外);

2、申报指标

拟申报的院(部)限推荐1项。

    3、申报经费

省级财政预算单位申报的创新团队可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非预算单位申报的创新团队资助经费由学校自筹。

    4、项目研究起止日期填写

    创新团队项目的研究期限为4年,申报书中项目研究起止时间统一填写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材料报送

申报团队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3份,简明扼要,A4双面打印,包含附件在内不得超过80个页码,于左侧加软封面装订成册(请勿使用塑料封面或塑料文件夹);《团队项目汇总表》(附件4)1份(汇总表需盖学校二级单位公章)。

各学院的申报材料由科研秘书统一于202162916:00报送至学校科技处,所有电子档统一发送至科技处邮箱:whpukjc507@163.com。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三、系统填报

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科技处将统一分配用户名和密码,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由项目负责人在“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http://ust.e21.cn)完成《项目申请书》填报(附件1、2),涉及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签名、单位盖章的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网上填报完成截止时间为7月9日10:00。专家评审打分表、清单和申报公文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上传。

 

 

四、有关要求

1、严格申报纪律。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公开组织申报,评审不规范、不公正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减少项目指标或取消下年度申报资格等处理。

2、加强项目审查。各学院(部)应优先安排尚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正在承担教育厅科研计划和创新团队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推进科研管理信息化。省教育厅将依托“云平台”,开展从项目申报到结题验收的全流程网上信息化管理,各高校要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4、落实资助经费。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应落实经费来源,无经费保障的不得申报。

 

附件: 12021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书

              22021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报书

3、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

4、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1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