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科技创新人才及服务专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武汉轻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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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科技创新人才及服务专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2日 08:06浏览次数: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扩权县(市、区)科技(经信)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战略、服务我省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要求,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湖北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部署,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科技厅现启动2022年度省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湖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企业须为2020年1月1日前注册,近两年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二)项目申报负责人原则上应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其他同等职务职称。2019年以来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和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含定向项目)不得申报。

(三)申报单位与外方合作机构应事先确定各自对合作项目的投入、分工及成果分享方式等合作方案并签署合作协议、合同等。

(四)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国际科技合作项目,2019年以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未通过验收和在研的企业(不含定向项目)不得申报。

(五)本计划项目单项资助额度为30万元(定向项目为50万元)。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合理可行。财政资金应专款专用,符合相关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办法。

(六)鼓励项目申报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按规定从项目劳务费科目据实列支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项目团队应开展与研究内容相关的科普活动,相关经费可在项目预算中列支。

(七)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及合作外方须在申报指南范围内。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须具有良好的诚信,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项目和内容不得涉密。

(八)项目实施期为2年,项目实施截止日期统一填写为2024年9月30日。

二、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采取无纸化申报方式,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jhsb.hbstd.gov.cn),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申报书封面(盖章)、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新单位注册按照网站指引进行,附件材料清单见平台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18:00。

2.项目推荐。按归口管理原则,由各市(州、林区)科技局、各扩权县(市、区)科技(经信)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高校院所及部分中央在汉单位、省直部门作为归口管理单位统一推荐。各推荐单位认真遴选审查后,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推荐并导出推荐项目汇总清单后,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扫描上传。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8日18:00。

三、联系方式

(一)受理处室

合作处:胡  林,027-87135823

(二)技术咨询(注册、申报等问题)

省信息院评估中心,027-87265789、87265608

附件:1.  2022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2.  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3.  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格式)

      4.  2022年度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

湖北省科技厅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