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工作职责-武汉轻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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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4日 10:47浏览次数:

    

 

科技处是在学校党委和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科学研究、对外科技开发与合作、学术交流、国际科技合作、科研成果、科研经费、科研机构、科研队伍、科研保密、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等方面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其具体职责范围是:

一、负责学校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与任务的编制;

二、负责拟定学校科技管理有关政策文件、措施、办法等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收集和发布各类科研项目信息;

四、组织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计划实施、预算编制、项目结题及鉴定工作。配合学校财务处做好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五、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

六、组织科研平台、基地、科技创新团队的申报,负责组织协调科研平台的建设、考核与管理;

七、负责学校科技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科研信息与档案管理、科研统计、审查、归档及成果发布等工作;

八、负责组织学校科技管理信息化建设,教职工科研业绩统计、认定与考核,以及校内科研奖励工作;

九、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