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武汉轻工大学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轻工大行发[2018]56号)、《关于调整学术论文业绩计分标准和校级科技创新团队考核中部分条款的通知》(校科技[2020]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武汉轻工大学科技创新团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成果界定时间按考核周期执行。
二、考核对象
1、30个校级科技创新团队
2、院(部)级科技创新团队完成校级团队考核目标的,由团队负责人向科技处提出申请,可按照校级团队考核标准参加本次年度考核。
三、考核标准
(一)团队考核成果指标。通过一年建设每个团队应完成的最低指标包括:
综合研究型团队:纵向科研项目3项、SCI或EI(CSSCI)论文4篇、国家发明专利2项(限理工类团队)、专著1部或1项《武汉轻工大学教师科研业绩计分标准》中“人文社会科学应用服务性科研成果”规定的第1、2、3条的成果(调研报告、咨询报告)(限人文社科类团队);
基础研究型团队:纵向科研项目3项、SCI或EI(CSSCI)5篇(其中理工类团队影响因子3.0以上论文不少于3篇或中科院二区以上论文不少于3篇)、国家发明专利1项(限理工类团队)、专著1部或1项《武汉轻工大学教师科研业绩计分标准》中“人文社会科学应用服务性科研成果”规定的第1、2、3条的成果(调研报告、咨询报告)(限人文社科类团队),符合学科方向的自然科学类专(编)著1部可充抵1篇SCI或EI(CSSCI)论文(限理工类团队);
应用研究型团队:横向重点科研项目3项(或理工类团队横向项目经费进账100万元、社科类团队横向项目经费进账50万元)、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4篇、国家发明专利3项(限理工类团队)、专著2部或2项《武汉轻工大学教师科研业绩计分标准》中“人文社会科学应用服务性科研成果”规定的第1、2、3条的成果(调研报告、咨询报告)(限人文社科类团队)。
(二)用于考核的科研成果要符合团队归属的学科领域,聚焦团队研究方向,不得有拼凑行为,必须是团队正式成员为第一完成人(论文可为第一通讯作者),所有成果只能归属于1个团队。专利的技术领域必须与团队学科方向一致(经发明人变更的专利不计入考核),专利发明人应包括团队2人以上(含2人)。主持国家级项目的(有限项规定的),可仅要求1人,其它成果应是理工类团队正式成员3人以上(含3人)共同完成的成果,人文社科类团队正式成员2人以上(含2人)共同完成的成果。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含人文社科奖)在三年期内任何一个年度完成即可。考核成果同时应符合《武汉轻工大学教师科研业绩计分标准》的有关规定,论文原则上应署名所依托的科研平台。
(三)湖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技术类项目和其他各类纵向指导性项目(国家级项目除外),每个团队每个考核年度累积多项的只计一项,湖北省教育厅社科项目仅用于社科类团队考核。横向重点科研项目(单个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且实际进账金额10万元及以上)可视为一个纵向项目,每个年度只认定一项。应用研究型团队不能用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充抵横向项目(经费)。
(四)团队每个季度至少举办一次小型学术研讨会,需校外相关行业专家参与。团队成员人均至少1次赴校外参加学术会议,且团队成员至少1人次在校外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
四、组织实施
(一)团队负责人负责组织总结本团队一年来的成果,认真填写《科技创新团队年度进展报告》(附件1)、“科技创新团队2020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附件2)及科技创新团队2020年度学术会议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按照“支撑材料一览表”(附件4)的要求,准备相应支撑材料。
(二)有关学院组织对团队负责人考核,对团队负责人领导能力与贡献的无记名测评,对测评不合格的及时进行整改。学院将测评结果提交科技处(附件5)。
(三)学校将对考核成果进行公示,对没有真实开展团队学术活动或科研业绩作假等违背学术道德行为的,一经查实,年度考核一票否决。
五、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在3月23日前按照下面要求完成材料报送。
1、科技创新团队年度进展报告(word电子文档、纸质文档)
2、科技创新团队2020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word电子文档、纸质文档)
3、科技创新团队2020年度学术会议情况汇总表(word电子文档、纸质文档)
4、支撑材料一览表(PDF电子文档)
5、团队负责人考核测评表(纸质文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黎明 地 址:科教楼1103
电话:83918506 邮 箱:64689634@qq.com
科技处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