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武汉轻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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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3日 09:11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6〕89号)的安排,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将于2017年1月15日启动,为了组织好本年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17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7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3月18-19日办公,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2、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网址:http://www.nsfc.gov.cn),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往年已有申报账号的人员可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填报,首次申请的项目负责人可与所在院部管理员联系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申请书提交时间及有关要求

1、信息系统内集中受理截止时间已设定为2017年3月13日上午8:00。申请人请在截止时间内对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检查无误并提交。

2、申请书及附件纸质版(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且签字盖章页为封底)集中接收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下午16:30前,由所在院部集中提交。

3、各院部在报送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加盖学院公章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4、有涉及到合作单位盖章的(包含牵头和参与),学校统一安排在3月2日上午11:00集中办理,有需要盖章的请提前告知科技处。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年度项目申报时间正值2017年寒假、春节期间,同期另有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请各院部和申报人务必做好各类项目申报的统筹安排,确保各类项目申报工作顺利。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7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