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武汉轻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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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10日 14:13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部:

武汉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主要支持武汉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与国(境)外开展联合技术研发、引进技术成果和高级人才、搭建合作平台、推动优势技术输出、实施“走出去”战略等国际科技合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1.与境外世界500强、行业龙头企业和国际一流科研协会、行业协会进行的合作项目。

2.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的相关项目。

3.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东盟10国、中亚5国、南亚国家、俄罗斯和蒙古)开展的合作项目。

4.科技型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相关项目。

5.国家和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依托单位承担的合作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武汉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事业单位,拥有研发能力较强的产学研结合的创新团队和较完备的研发基础条件,企业还需具备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开发的能力。

2.项目承担单位与外方合作单位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明确的合作内容,并签订了合作协议(签订双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切实可行的合作方案(任务分配、人员交流、经费投入、设备引进、合作机制等),对装备、技术、成果引进的知识产权分享明确表述。

3.本次申报的项目均实行定额资助,拟立项项目数不超过10项,每个项目的支持额度为20万元。申报时无需编制细化的经费预算。项目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项目立项后实施的起始时间为2017年8月,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

4.申报资料真实性由申报单位负责,申报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市级财政资金三年内不予资助。每个项目负责人仅限申报一个项目,正在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

1.《武汉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书》

2.附件材料

(1)前期科研成果的说明材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高等院校无需提供);

(3)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专利许可合同、软件著作权等;

(4)与合作单位的有关协议;

(5)其它相关材料。

四、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1.登陆系统。申报单位可登陆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www.whst.gov.cn),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进行网上申报;也可进入“武汉市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平台”(http://61.183.175.36),通过“武汉市科技局申报入口”进行申报。

2.在线填写项目信息。以项目负责人账户登陆,点击进入“项目申报与管理”;在“项目申报类型一览表”中选择“2017年度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点击“在线申报”,在线填写项目信息。

3.上传附件。下载并填写《武汉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书》,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制成PDF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其它附件也以PDF文件上传,单个附件容量不超过5M。

4.提交项目。点击“提交”,确认项目成功提交后,申报完成(项目提交成功后项目状态显示为“已提交至科技局”)。

(二)申报时间

2017年3月7日-4月25日。

(三)申报咨询

联系人:沈世旻(成果及国际合作处)

联系电话:65692145

技术咨询电话:8587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