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武汉市科技局2019年度前资助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武汉轻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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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武汉市科技局2019年度前资助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8日 12:50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部:

武汉市2019年度前资助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启动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包括以下三类:

(一)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每项资助50万元)

(二)应用基础前沿项目(每项资助50万元)

(三)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每项资助300-500万元)

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对象、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二、支持领域

申报项目须属于以下8个领域:

(一)信息技术

(二)智能制造

(三)高技术服务业

(四)新材料

(五)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

(六)现代农业

(七)生命健康(人口健康与生物医药)

(八)资源与环境

、申报注意事项

(一)实行科研诚信事前承诺。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需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科研诚信承诺书》,严格遵守承诺,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二)实施科研失信联合惩戒。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项目立项一票否决,并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有关要求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三)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本次申报项目的实施周期统一为2019年7月-2021年12月,项目申报书中的研究内容、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均需与实施周期一致。项目立项后,申报系统根据项目申报书中的研究内容、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自动生成该项目的《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相关内容不得调整。签订《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前需变更相关内容的项目,不得立项。

申报书须签字盖章。以PDF格式上传的《项目申报书》中的研究内容、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内容须与在线填写的相应内容一致。

(四)严格项目总经费预算。项目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项目总经费不得与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金额挂钩。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应用基础前沿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经费资助标准已经在项目指南中公开,申报项目需与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强度匹配。

(五)严格项目形式审查工作。凡不符合本申报通知要求,或不按要求签字盖章,或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内容的项目,一律不通过形式审查。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本申报通知及附件,按要求填报申报书并提交申报材料。

(六)严格项目申报纪律要求。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立项审查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均先制定规则再严格按照规则执行。申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项目立项审查工作,对通过托人说情或以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打招呼的申报人,其申报项目按一票否决不予立项。

)本次项目申报为限额申报,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申报。

四、申报限制

(一)已经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

(二)已经纳入统计部门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研发(R&D)活动统计范围,未按要求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2018年度相应统计报表的单位,不得申报。

(三)已经纳入统计部门企业研发(R&D)活动统计范围且2018年度研发投入填报为0的企业,不得申报。

(四)已经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

(五)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逾期未验收的学院不得推荐申报。

(六)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

、申报推荐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全部通过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项目立项后需提交一份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

(一)申报时限

1、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3月20日下午16:00前,以院部为单位提交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1份(用于校内审查、评审),学院汇总表一式1份。

2、网上系统申报推荐截止时间:2018年3月24日下午16:00前,经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的项目务必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由学校推荐至市科技局。

(二)网上申报

1.登陆系统。登录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kjj.wuhan.gov.cn),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以项目负责人账户登录,进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

2.在线填写项目信息。在“网上办事大厅—项目申报及管理(前资助)”板块选择拟申报的计划项目类别,在线填写项目信息。

3.上传附件。填写拟申报计划类别的申报书,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制成PDF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其它附件也以PDF文件上传,单个附件容量不超过10M。

4.提交项目。点击“提交”,该项目提交到学校。

5.单位推荐。学校账号登录,点击“推荐”,将项目提交至武汉市科技局,申报完成。

六、联系方式

(一)学校科技处:孙启发   83955611

(二)申报咨询

1.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科技信息中心 85870766

2.各类科技计划的申报咨询:

信息技术领域:65692221

智能制造领域:65692148

高技术服务业领域:65692200

新材料、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领域:65692150

现代农业领域:65692153

生命健康、资源与环境领域:65692161

附件:1、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2、2019年度武汉市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格式)

3、2019年度武汉市应用基础前沿项目申报书(格式)

4、2019年度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格式)

5、2019年度市科技局前资助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2018年2月28日

 

 

附件 

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一、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拟资助项目150项,采取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金额5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为2019年7月-2021年12月。

(一)支持对象

在武汉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除满足《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前资助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规定的要求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具备实施项目的良好条件和研发能力。

2.企业需按不少于1:1的比例配套经费。

3.项目负责人需为企业正式职工(以社保关系为准)或企业主要负责人(仅包括董事长、执行董事和总经理)。

4.每个企业限申报一个项目。

(三)申报材料

1.《武汉市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

2.附件

(1)与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2)与合作单位的协议(如有合作单位,须提供)。

二、应用基础前沿项目

应用基础前沿项目拟资助项目100项,采取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金额5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为2019年7月-2021年12月。

为支持市属高校院所、医疗机构提升科研能力,另外资助项目20项,采取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金额20万元,仅限市属高校院所、医疗机构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2019年7月-2021年12月。

(一)支持对象

在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医疗机构,或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除满足《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前资助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规定的要求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具备实施项目的良好条件和研发能力。

2.项目负责人需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以社保关系为准)。

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硕士(含)以上学位。

(三)申报限项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限申报30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限申报20项,其他单位限申报10项。

(四)申报材料

1.《武汉市应用基础前沿项目申报书》

2.附件

(1)与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2)与合作单位的协议(如有合作单位,须提供)。

三、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主要支持企业将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进行中试熟化或产业化开发市科技研发资金支持额度为每项300-500万元,项目资金分两年拨付。项目实施周期为2019年7月-2021年12月。

(一)支持对象

在武汉地区注册的企业、工业技术研究院,除满足《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前资助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规定的要求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具备实施项目的良好条件和研发能力。

3.申报单位需按不少于1:2的比例配套经费。

4.每个单位限申报一个项目。

5.项目负责人需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以社保关系为准)或主要负责人(仅包括董事长、执行董事和总经理)。

6.正在承担2018年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

(二)转化的科技成果需满足以下条件

1.需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包括已转制为企业法人的科研院所)、医疗机构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已完成科技成果转化的小试。

2.科技成果(正在开发中的技术或产品不属于此类)2017年1月1日以后完成转让。转让方式包括:

(1)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2)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

(3)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

(4)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

(5)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6)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需有成果转让相应条款。

3.转化内容为科技成果的中试熟化或产业化开发,具体为科技成果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含药物临床试验申请受理)。

4.不支持的项目范围: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规模或基本建设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1.《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

2.附件

(1)该项科技成果的证明材料(必要件,须提供)。

(2)科技成果转让的合同(必要件,须提供)。

(3)成果转让资金付款凭证(如有,请提供)。

(4)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有,请提供)。

(5)与合作单位的协议(如有合作单位,须提供)。

   (6)其它相关材料(如有,请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