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武汉轻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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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31日 12:06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部):

  2020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省基金是以定额资助的方式支持应用基础研究、科学前沿开展的探索性和前瞻性研究,旨在培养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加强重点实验室平台建设,增强我省源头创新能力。根据《湖北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和《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2020年省基金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根据《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20年度省基金计划项目类型包括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人才项目、创新群体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前资助项目。

  二、申请条件

  (一)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1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311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一般面上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11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三)杰出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1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811日后出生);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

  4.申请人未获得过省杰出青年人才项目支持。

  (四)创新群体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团队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团队负责人不超过50周岁(197011日后出生),团队平均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正在承担省级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群体成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

  5.已承担过省级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6.申请人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创新群体项目不得超过1项。

三、指标限制

省基金项目通过依托单位实施,资助申请采取个人网上申请、依托单位限额推荐的方式进行。因此,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学校也对各院部要求限额推荐,具体名额将另行通知;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人才项目、创新群体项目)按省科技厅意见,学校有重点实验室的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各分配1个重点项目指标。

四、申请要求及说明

(一)各院部根据申请人材料,限额推荐,以院部为单位于202025日上午1000将以下纸质材料交科技处:

1《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1份(需填好项目信息);

2、《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1份(包含完整附件);

3、《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汇总表》1份(需院长签字、院部盖章)。

(二)通过科技处的审查后,项目申请人再进行网上申请流程(进入湖北省科技厅网站,点击“在线服务”中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进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选择个人账号用户类型经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后在系统中进行填报提交,网址http://jhsb.hbstd.gov.cn/main/newIndex.jsp,如链接打不开可尝试其他浏览器),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21217:00。系统开放期间全天24小时均可申请(含星期六、星期日),逾期不再受理。

网上申请所需上传的材料顺序:《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及相关附件,以上材料请合成一个PDF格式文档上传到系统(其中所有盖章及签字页均以扫描图片形式插入合成一个完整PDF文档)。

(三)为进一步提高申请质量,促进公平有序竞争,保障省基金的可持续发展,2020年度计划继续通过依托单位限额推荐的方式对省基金项目申请实行总量控制。各依托单位的青年项目和一般面上项目推荐指标合并下达,杰出青年人才项目和创新群体项目推荐指标合并下达。

(四)已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人员作为牵头申请者申请创新群体项目不占用本单位省基金申请指标。

(五)为加强科研储备人才的培育,各依托单位青年项目申请比例不得低于面上类申请项目总数的50%,对于青年项目推荐数量比例未达标的依托单位,次年核减相应数量的面上类项目申请指标。

  (六)申请人作为项目第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参与不超过3项(含省基金所有类别项目)。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

(七)不受理项目申请范围:省基金申请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承担省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一般面上项目;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八)校内限项规定:①近3年未申报过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的不予受理申请;②连续两年申报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后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九)省基金面上类项目、重点类项目实行前资助模式:所有类型项目资助经费立项当年一次性划拨。青年项目和一般面上项目实施期为2年,单项资助经费5万元;杰出青年人才项目和创新群体项目实施期为3年,其中杰出青年人才项目单项资助经费30万元,创新群体项目单项资助经费50万元。

  (十)申请创新群体项目和杰出青年人才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已获依托单位前期重点支持的团队和个人,项目申请书中需提供获得依托单位前期培养的经费支持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资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十一)在兼顾公平的前提下,省基金优先支持依托单位提供配套经费的申请项目(以依托单位提交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中相关填写内容为依据)。

  五、申请人及依托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申请人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完整的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依托单位的组织下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省基金资助。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省基金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3-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取消立项,追回资助经费。

省科技厅对依托单位履行法人责任制情况实行信用管理和绩效管理制度,依托单位出现未履行申请人申请资格审查和项目申请资料真实性审查职责、纵容包庇申请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配套承诺等情况,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核减省基金申报推荐名额指标直至取消申报推荐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取消立项,追回资助经费。依托单位和申请人所有不端行为均计入省基金申报信用评价档案。

六、联系方式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陆军,83955611

科技厅网络技术咨询电话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78987268178

 

附件

      1.2020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类项目申报指南

  2.2020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申报指南

  3.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模板(1-4

  4.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

  5.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面上类项目汇总表

  6.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重点类项目汇总表

7.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8. 杰青、群体项目经费支持证明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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