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武汉轻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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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11日 10:26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9〕76号)的安排,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将于2020年1月15日启动,为了组织好本年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0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20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2、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其他类型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4、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关于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71号)、《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详见网址:http://www.nsfc.gov.cn),于2020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往年已有申报账号的人员可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填报,首次申请的项目负责人可与所在院部管理员联系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3)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实施无纸化申请的项目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申请书提交时间及有关要求

1、系统申报时间:1月15日-3月4日16:00申请人请在截止时间内对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检查无误并提交。

2、学校集中接收初审时间:3月4日16:00前。经院部汇总后,由所在院部集中提交各项目申请书及附件纸质版(无纸化试点项目一式1份,其他项目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并提交加盖院部公章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4、合作申报盖章时间:有涉及到合作单位盖章的(包含牵头和参与),学校统一安排在3月6日上午11:00集中办理,有需要盖章的请提前告知科技处。

五、其他注意事项

2020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认真阅读《指南》(拟于2020年1月初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申请(人)培训资料(请自行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的“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查阅)和相关通知通告。请关注《指南》中的共性要求(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等),同时认真阅读并遵守各学科(科学部、科学处、学科领域)以及各项目类型的个性要求。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汇总表》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3、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网站资料

                                                                                                           科技处

202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