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已经发布,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1、2021年2月2日前,教师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申报材料,将系统导出的《申请书》、《活页》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交学院。
2、2021年2月3日16:00前,各学院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份)以学院为单位交科技处。科技处进行首次审查。
3、2022年3月1日前,各学院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申报的指导、材料的修改等工作。
4、2022年3月10日前,教师在申报系统中完成申报材料最终版的提交。
5、2022年3月11日,科技处再次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相关教师进行修改。
6、2022年3月13日前,教师将申报材料最终版的电子版、纸质版提交所属学院。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的申报书进行评审打分排序。
7、2022年3月15日,各学院汇总后,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科技处507室。
8、2021年3月15日前,科技处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
请各学院及教师务必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安排。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科技处。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2、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一份、《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需排序并加盖学院公章)。
4、电子版材料包括:系统导出的《申请书》、《活页》、《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申请书》以申请人姓名命名,《活页》以“姓名+活页”命名,《汇总表》以学院名称命名。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至邮箱651969249@qq.com。要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一致。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认真做好资格审查等工作,严格审核姓名、年龄、身份证件信息、职称、在研项目、前期成果、课题名称、预期完成时间、填表规范等基本信息,确保不出现任何错误。
2、请申报教师仔细阅读《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3),全面了解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相关管理办法。
3、请教师高度重视项目的选题、初审工作,尤其要注意同类选题不可重复申报。历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立项项目名称可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附件5)中查询。
4、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发生变化,科技处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治,电话:027-83955611。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