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度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我校组织实施2022年度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类型包括基础研究项目和曙光计划。
(一)基础研究项目。主要支持科技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等科学前沿探索,取得从“0到1”原创性突破。
(二)曙光计划项目。主要支持科研起步阶段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和科学探索。
二、支持强度
(一)基础研究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总20万元,由市科技局资助和单位自筹各10万元。
(二)曙光计划项目单个项目支持总10万元,由市科技局资助和单位自筹各5万元。
三、项目推荐单位范围及推荐指标
每个学院分配推荐指标总2个,其中基础研究项目和曙光计划项目指标各1个。
四、申请条件
(一)基础研究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是我校全职在职科研人员,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2.重点围绕武汉市“965”产业体系(见附件1)开展研究;
3.优先支持有成果转化前景的研究项目。
(二)曙光计划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项目负责人是我校的全职在职科研人员,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三)相关限制:
1、 已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
2、项目不符合有关保密规定的。
3、已经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
4、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逾期未验收的单位(高校限制到院系,医疗机构限制到科室)及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申请要求及说明
(一)学院限额推荐,学校评审竞选立项。由各相关学院根据申请人材料,按公开、公正、择优原则,限额推荐。学院所推荐的项目需在学院范围内公开公示。学院推荐时,在《项目推荐汇总表》中将基础研究项目、曙光计划项目等两类项目合并,不区分项目类别进行排序推荐。推荐材料由学院集中汇总后提交至学校:①项目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各一份);②所有推荐项目的《项目申报书》及附件(项目申报书A4双面打印)。
学校制订项目立项实施方案,根据市科技局所分配的立项指标,从各学院所推荐的项目中,按公开、公正、择优原则,自主评审竞选出推荐立项项目,然后将推荐立项项目相关材料报市科技局。
(二)规范项目申报。本次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022年6月—2024年6月,《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应与实施周期一致。以PDF格式上传的《项目申报书》应签字盖章,与在线填写的研究内容、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主要内容一致。
(三)简化项目管理。项目经费实行“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项目验收实行“备案制”管理,参照《市科技局关于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开展项目经费“包干制”和项目验收“备案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武科〔2020〕23号)执行。项目立项后不另行签订项目任务书,根据《项目申报书》中的考核目标进行验收。
六、材料提交
(一)立项项目材料网上提交
1.登录系统。获我校推荐立项的项目负责人登录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kjj.wuhan.gov.cn),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以项目负责人账户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2.在线填写。点击“项目申报”板块,选择“2022年度项目-前资助项目-知识创新专项-基础研究项目或曙光计划项目”,在线填写项目信息。
3.上传材料。将签字盖章后的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彩色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点击“提交”,该项目提交到项目申报单位。
4.提交项目。用申报单位账号登录,点击“推荐”,将项目提交至武汉市科技局,资料提交完成。
(二)单位推荐材料提交
我校在完成项目立项程序后,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网上提交,纸质版报送市科技局。需提交的材料为:
1.单位推荐函(网上提交盖章后的PDF扫描版,线下提交纸质版1份)。
2.项目立项实施方案(网上按照提交盖章后的PDF扫描版及word版,线下提交纸质版1份)。
3.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网上按照基础研究和曙光计划等两类项目分别提交盖章后的PDF扫描版及word版,线下提交纸质版各1份)。
4.所有推荐立项项目的《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按本条第(一)点“立项项目材料网上提交”程序网上提交,线下提交纸质版1份)。
七、材料提交时间及咨询方式
(一)纸质材料请于2022年4月15日前提交。
(二)材料网上提交时间:2022年4月20日-2022年4月27日。
(三)校科技处联系电话:陆老师 027-83955611。
(四)市科技局项目申报咨询电话:项目中心 85870766。
附件:1-武汉市“965”产业体系
2-关于印发《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3-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
4-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推荐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