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扩权县(市、区)科技(经信)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战略、服务我省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要求,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湖北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部署,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科技厅现启动2022年度省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湖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企业须为2020年1月1日前注册,近两年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二)项目申报负责人原则上应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其他同等职务职称。2019年以来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和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含定向项目)不得申报。
(三)申报单位与外方合作机构应事先确定各自对合作项目的投入、分工及成果分享方式等合作方案并签署合作协议、合同等。
(四)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国际科技合作项目,2019年以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未通过验收和在研的企业(不含定向项目)不得申报。
(五)本计划项目单项资助额度为30万元(定向项目为50万元)。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合理可行。财政资金应专款专用,符合相关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办法。
(六)鼓励项目申报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按规定从项目“劳务费”科目据实列支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项目团队应开展与研究内容相关的科普活动,相关经费可在项目预算中列支。
(七)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及合作外方须在申报指南范围内。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须具有良好的诚信,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项目和内容不得涉密。
(八)项目实施期为2年,项目实施截止日期统一填写为2024年9月30日。
二、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采取无纸化申报方式,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jhsb.hbstd.gov.cn),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申报书封面(盖章)、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新单位注册按照网站指引进行,附件材料清单见平台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18:00。
2.项目推荐。按归口管理原则,由各市(州、林区)科技局、各扩权县(市、区)科技(经信)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高校院所及部分中央在汉单位、省直部门作为归口管理单位统一推荐。各推荐单位认真遴选审查后,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推荐并导出推荐项目汇总清单后,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扫描上传。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8日18:00。
三、联系方式
(一)受理处室
合作处:胡 林,027-87135823
(二)技术咨询(注册、申报等问题)
省信息院评估中心,027-87265789、87265608
附件:1. 2022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2. 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3. 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格式)
4. 2022年度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
湖北省科技厅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