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已经发布,根据省社科办的工作要求,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系统于4月20日零时开放,申报人可以进行网上申报。
(二)4月25日(周二)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报科发院进行形式审查。所有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科技处,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学院学术委员会要对本单位的申报书进行审查、排序。
提交材料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系统生成下载)、《活页》(系统生成下载)、汇总表(排序并签字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1套。
(三)4月28日(周五)前,学校进行形式审查,并反馈形式审查中发现的问题。
(四)5月3日(周三)下午17:00前,申报人完成系统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五)5月4日上午12:00前,学院将定稿申报材料报送科发院,科发院办理用印事宜。
提交材料包括: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统一用 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六)5月5日,学校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社科办。
请各学院及教师务必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安排。
二、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认真做好资格审查等工作,严格审核姓名、年龄、身份证件信息、职称、在研项目、前期成果、课题名称、预期完成时间、填表规范等基本信息,确保不出错。
2、请申报教师仔细阅读《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全面了解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相关管理办法。
3、请申报教师填报申报材料前仔细阅读《申请书》中填写说明、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活页》中说明;《申报材料填写注意事项》,并对照形审,防范低级错误,影响申报结果。
4、请教师高度重视项目的选题、初审工作,尤其要注意同类选题不可重复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据库可以查询历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项目名称,在项目名称处输入关键词即可)。
联系人:夏丹,电话:027-83955611。
附: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