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近日发出通知:为广泛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反映湖北科技发展成就,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省科协决定开展“2023年度湖北十大科技进展”遴选活动。现转发相关文件,该项目推荐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被推荐为十大科技进展:
1.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作出重大科学发现的;
2.在技术研发或重大工程中,作出工艺、材料、产品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创新或改进,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显著贡献;
3.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或者生态效益的;
4.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进展。
被推荐的候选进展应在2023年度整年内取得,在湖北省境内完成,并声明不涉密或已作解密处理。
如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者完成单位、完成人员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不得推荐。
二、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由《2023年度十大科技进展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和佐证材料组成。
《推荐表》是遴选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以及做出的重要贡献;佐证材料主要包括论文论著、专利、参与或主持的科研项目、成果应用等相关实质性证明。
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签名处须由本人亲笔签名,盖章处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所盖公章与单位规范名称一致。
三、遴选渠道及名额
请我校符合申报条件的拟申报者填报《2023年度湖北十大科技进展推荐表》(见附件),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3份及电子版提交校科协办公室(积学楼1103室)。武汉轻工大学科协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1项提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2023年度湖北十大科技进展”遴选是弘扬科学家精神,培育创新文化,推动湖北科技经济融合发展,在全社会营造良好创新氛围的重要抓手。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严密组织实施。
(二)坚持工作原则。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遴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二级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同时还须承担异议答复、配合调查等职责。
(三)严守学术诚信。被推荐科技进展主要完成单位,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4.1.10
2023年度湖北十大科技进展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