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武汉轻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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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9日 10:50浏览次数:

    

 

各学院:

按照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的《关于发布2025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省联合基金通知》)的精神,为了做好2025年度省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省联合基金通知》转发给各学院。结合学校的实际,同时将学校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申请条件及限项申请规定

 2025年度联合基金项目包括:黄石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襄阳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恩施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十堰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宜昌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黄冈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咸宁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气象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地质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中医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体育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妇幼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市场监管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智慧交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恒瑞医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联影创新发展联合基金16类。

(一)项目类型:省联合基金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培育项目。省联合基金项目仅面向具有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省联合基金依托单位资质的单位申报。

(二)申请条件及限项申请规定:所有省联合基金项目的申请条件及限项申请规定均按《省联合基金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有关要求

(一)《省联合基金通知》中明确要求:依托单位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个,且必须将加盖合作各方单位公章的合作申报协议(明确项目实施的任务分工、项目经费分配等内容)作为附件上传系统,未上传的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

 1、非属地的依托单位申报黄石、襄阳、恩施、十堰、宜昌、黄冈、咸宁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的,须填写合作单位,且合作单位中必须有1家是该属地的事业法人单位或具有省基金依托单位资质的企业。

 2、非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依托单位申报智慧交通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合作单位中必须有1家是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

 3、其他类型的联合基金可不填合作单位。

 4、填写了合作单位的,必须在系统上传已签章的“合作申报协议”

(二)申报材料盖章时间:有意申报者于10月14日下午4点前向校科发院陆老师报备申报意向,以便于校科发院统一办理申请材料的用印审批。《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书》及《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盖章,学校集中统一时间办理,由各申请人自行持需盖印材料于10月17日、18日两天内前往校办(常青校区行政楼3楼)和校科发院(常青校区科教楼1106室)办理用印。

(三)项目申报程序按《省联合基金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下午24:00。申报期内全天24小时均可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校科发院 陆老师

业务咨询电话:027-83955611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27-87135733


附件: 1、《省联合基金通知》相关附件

2、《省联合基金通知》


校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