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武汉轻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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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5日 11:08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部: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围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三大任务,认真落实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深入开展评审专家被“打招呼”专项整治,为实现我国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更大力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5〕2号)的安排,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将于2025年1月15日启动,为了组织好本年度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 项目申请接收。

  1. 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和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集中接收工作于2025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 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5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属于首次申请)的申请人可与所在学院系统管理员联系申请开户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卓越研究群体(原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4. 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5.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7.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经过伦理审查。

  8.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 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2. 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需补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 初审结果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5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二、学校对申请书提交时间及有关要求

1、系统申报时间2025年1月16日-3月18日16:00。申请人在截止时间内对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检查无误并提交。

2、学校集中接收初稿和审核时间:申请人从信息系统中导出项目申请书的电子版初稿,双面打印纸质版一份交学院科研秘书。纸质版初稿经由学院汇总,并由学院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后,一并于2月15日16:00前报校科发院。

3、2月17日-20日,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全校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开展初稿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

4、合作申报盖章时间:有涉及到合作单位盖章的(包含牵头和参与),学校统一安排在3月4日集中办理,有需要盖章的请提前告知科发院。

5、学校确认提交时间:3月19日16:00点前,学校在信息系统中逐项完成确认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指南》已于2025年1月14日发行,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申请(人)系统操作培训资料,可自行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主页的“办事大厅”栏目中,点击“相关下载”后再选择“申请培训(申请人)”进行在线查阅。

3.各学院及申请人应当在申请前仔细阅读和学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23年12月发布的《科研诚信规范手册》(附件3),

4. 申请书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5.请关注《指南》中的共性要求(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等),同时认真阅读并遵守各学科(科学部、科学处、学科领域)以及各项目类型的个性要求。

6. 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得篡改作者顺序,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7.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专利),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

  四、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s://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grants.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开放获取仓储平台:https://kd.nsfc.cn/oar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汇总表》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3、《科研诚信规范手册》


                               科发院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