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院所: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根据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厅《选派科技人才到中小微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工作实施方案》(鄂经信科技〔2020〕73号),2025年5月8日,我厅会同省委人才办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选派“科技副总”服务中小微企业工作的通知》,面向全省广泛征集“科技副总”选派服务需求。
现将与贵单位有关企业需求信息发送你们,请按照选派资格条件,参考建议推荐原则(附件1),对企业自报与专家已协商一致的需求(附件2),进行审核推荐;对虽指定高校院所、专家但尚未与其主动联系并协商一致的,或虽指定高校院所但未指定专家的,或未指定拟合作高校院所的需求(附件3), 组织专家报名并遴选推荐。
请有意愿参与“科技副总”选派工作的老师于5月28日中午十二点前,将高校院所“科技副总”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Excel 电子版发到校科发院。
感谢贵单位一直以来对选派“科技副总”服务中小微企业,推进全省制造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经信厅科技处 陈起 027-87815859,14891724@qq.com
校科发院 罗俊 027-83918506,17572003@qq.com
附件:
1.“科技副总”选派资格条件、建议推荐原则
2.企业“科技副总”需求汇总表(指定高校院所并与专家协商一致的)
3.企业“科技副总”需求汇总表(虽指定高校院所、专家但尚未与其主动联系并协商一致的,或虽指定高校院所但未指定专家的,或未指定拟合作高校院所的)
4.高校院所“科技副总”推荐人选汇总表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