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按照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的精神,为做好2026年度省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基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6年度省基金计划项目类型包括: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青年A类项目(原杰青项目)、青年B类项目(原青年项目)、面上项目(原一般面上项目)、非共识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前资助项目。
二、申请条件和限项申请规定
(一)申请条件: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青年A类项目、青年B类项目、面上项目、非共识项目等,所有项目均按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中的相关申请条件要求执行。
(二)限项申请规定: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青年A类项目、青年B类项目、面上项目、非共识项目等,所有项目均按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中的相关限项申请规定执行。
三、申请要求及说明
(一)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青年A类项目:由各学院根据申请人材料,严格把握“前期重点培养支持、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证明材料的审查,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经学院学术委员会集中评审后择优限额推荐。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青年A类项目推荐名额合并下达。各学院的推荐限额数将另行通知。
(二)青年B类项目:由各学院根据申请人材料,经学院学术委员会集中评审后择优限额推荐,各学院具体推荐名额将另行通知。
(三)面上项目:学校不设推荐限额。面上项目申报须符合“面上项目指南方向”(见附件1)之一,不符合指南方向的申请不予受理。
(四)非共识项目:学校不设推荐限额,采取专家实名推荐制,推荐人仅限于省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获得者,在鄂国家实验室主任、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湖北实验室主任,且近3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任务。每位推荐人限推荐本领域项目1项。
(五)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学校未获得省厅分配的推荐申报指标,无法推荐申报。
(六)各学院于2025年10月23日下午16点前向学校提交:①学院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各一份);②学院所有确认推荐项目的纸质版“项目审查意见表”,每项目1份(见附件3);③学院所有确认推荐项目的申请书“封面页”、以及申请书中的“依托单位审查意见”页,每项目纸质版各一份(见附件2);④学院推荐创新研究群体、青年A类项目的纸质版项目申报书1份(可不含附件材料,A4单面打印,无需装订)。
(七)省基金实行无纸化申请。1、有推荐指标限制且获学院或学校审核推荐的项目,2、不设推荐指标限额的项目,其申请人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选择“个人登录”用户类型),在线填报申报书并按要求将签字盖章的相关附件材料以PDF文件格式上传平台系统(附件材料清单见平台系统)。所有申报书表样,省厅都已在系统中设置好,可以直接在系统中填报,下载打印、签字、盖章,再扫描上传系统。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起至10月28日晚上22:00。申报期内全天24小时均可填写申请(含法定节假日),逾期不再受理。学校认真审查后在线推荐本单位申请项目。
(八)不受理项目申请情形包括:①省基金申报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②承担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③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青年B类或面上项目;④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⑤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九)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青年A类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已获依托单位前期重点支持、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的团队和个人,项目申报书中须提供获得依托单位前期培养的经费支持证明材料、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资料。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十)申请非共识项目或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类型项目中勾选“非共识项目”的,须提供专家实名推荐表(手写签字)以及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查新报告及研究分析报告等)。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勾选“非共识项目”且提供证明材料完备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类型项目,若当年度未获批立项,经省科技厅非共识项目初审通过的,可纳入非共识项目评审环节。
(十一)省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立项当年一次性拨付。青年B类项目、面上项目实施期为2年,资助额度原则上为10万元/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青年A类项目实施期为3年,资助额度原则上分别为50万元/项、30万元/项。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实施期为3年,资助额度原则上为500万元/项。非共识项目实施期为2-3年,资助额度原则上20-30万元/项。以上项目具体立项资助经费额度均以正式立项文件为准。所有省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报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结题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
(十二)项目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预期成果目标制定须科学合理,不得夸大学术、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四、申请人及依托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申请人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学校的组织下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省基金资助。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省基金项目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3-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追回资助经费。
学院应当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和审查工作,认真审查项目申请人申报资格以及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并做好科研伦理、科技安全以及涉密工作的审查。
省科技厅对依托单位履行法人责任制情况实行信用管理和绩效管理制度,依托单位出现未履行申请人申请资格审查和申请资料真实性审查职责、纵容包庇申请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配套承诺等情况,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核减省基金申报推荐数直至取消申报推荐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追回资助经费。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学术不端行为记入省基金申报信用评价档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校科发院 陆军
政策咨询电话:027-83955611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27-87135733
附件:1. 2026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方向
2.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模板(1-6)
3.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
4. 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5.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6.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青年A类项目前期经费支持证明模板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