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组织申报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2026年度项目的通知-武汉轻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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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于组织申报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2026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1日 11:38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我校现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及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项目申报人需严格按照申报通知中的要求进行线上填报,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

2.我校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及其所在学院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3. 依托单位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个,且必须将加盖合作各方单位公章的合作申报协议(明确项目实施的任务分工、项目经费分配等内容)作为附件上传系统,未上传的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项目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预期成果目标制定须科学合理,不得夸大学术、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项目一经立项,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依托单位。

二、申报及推荐程序

1.网上填报。请各项目申报人按要求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选择“个人账号”用户类型登录) 进行网上填报,在线填报申报书并按要求将签字盖章的相关附件材料以PDF文件格式上传平台系统(附件材料清单见平台系统)。项目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上午12:00。相关附件材料的盖章,校科发院统一办理用印审批手续,申报人自行持需用印材料集中于10月24日(工作时间内)至校办(行政楼3楼)进行用印。

2.组织推荐。我校作为项目牵头单位所申报的项目,由我校出具推荐函并进行推荐。我校认真审查后在线推荐本单位申请项目,并于2025年11月1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发送至省科技厅。

校科发院联系人:陆军,027-83955611


附件: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kjt.hubei.gov.cn/kjdt/tzgg/202510/t20251010_5786111.shtml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