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化公示15天:成果转化项目在签合同前须公示15个自然日。合同负责人将转化公示文件发给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由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负责公示发布事务。(公示模板见附件1)
2、OA会签审核:公示期间,合同负责人到OA系统走科技合同会签表流程(合同类型选“成果转化类(横向)”,业务管理部门选择“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温馨提示:合同内容不要上传附件!合同内容不要上传附件!合同内容不要上传附件!请务必贴到“添加正文”里,这样才能进行线上审核。如果合同内容添加不上去,就到OA系统首页右上角的“帮助”里下载文档插件后再操作。或者下载360浏览器,开兼容模式,文本软件用WPS。(合同模板见附件2)
3、合同签字盖章:公示结束无异议,且合同已在OA中审核完毕,合同负责人打印会签办结单1份及合同一式8份,在委托代理人处签字,并到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盖章,然后对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或者对方单位先签字盖章,再回学校签字盖章也可。合同会签办结后,请务必到正文里下载合同最终版的内容!!!(如果拿附件里的合同版本来盖章,将会被退回。)
4、合同签订时间应为公示结束后的某一时间。合同期限与企业协商确定,原则上不得早于分期付款年限(比如分三年付款,则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三年),但也不建议合同期限签订过长,避免合同追溯责任。
5、免税登记:合同负责人提交以下材料到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办理成果转化合同免税登记审核。
(1)1份填写完整并签字的技术合同登记表(相关文件见附件3);
(2)2份合同原件,1份合同盖章版PDF。
(3)如果是专利转让(或许可),软著转让合同还需要提供1份纸质版证书和1份电子版证书。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还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受理通知书材料2份。
6、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负责办理网上合同免税信息登记,定期将材料送至市科创局审核,审核时间一般为一至两周。
7、合同办完免税登记后即可安排企业打款。合同款项到账后,合同负责人需及时到财务处查询并拍照到账单给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凭银行到账单开具建账单。合同负责人凭建账单再到财务处办理项目入账以及开发票。
8、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软著转让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权属变更(由对方办理、学校配合,也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由对方办理或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技术秘密成果要有详细的成果资料待查。
9、收益分配公示15个工作日:项目到账、免税办完、财务建账以后,合同负责人提交《收益分配公示信息表》电子版和所有项目成员及成果完成人签字、学院领导签字的《成果转化现金收益发放申请表》纸质版(相关文件见附件4)给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由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在OA系统中办理公示15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合同负责人制定分配方案时,应遵循合理原则。
1、第一完成人的分配金额应为最多。
2、分配方案应包含所有科技成果完成人。如果要加入成果完成人以外的成员,必须是对成果转化有贡献的成员。
3、如果,分配方案里要加入学生,必须是确实对成果转化有实际贡献的,且收益一经发放,不得在后期要求以任何方式退回。学校相关部门会不定期核查,严禁以避税为目的,在分配方案里增加与成果转化无关的学生成员。
10、收益分配发放人员范围:科研管理系统中的项目成员(必须发放)、技术(秘密)成果的完成人、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软著的开发人员及其他参与成果转化的人员。其中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软著的开发人员分配金额可以为0,但须在发放申请表上签字。分配金额为0的人员不参与本项目的年终科研业绩计分。
11、收益领取: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合同负责人到信息门户-财务资产服务事项-“成果转化项目现金收益发放申请”栏目中填报相关信息,按流程审批,打印办结单。同时,到财务系统相应项目中填报其他工薪收入并打印签字。最后,拿这两份打印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收益领取。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地址: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机电实训中心二楼A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