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化公示15天:成果转化项目在签合同前须公示15个自然日。合同负责人将转化公示文件发到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部门邮箱,由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负责公示发布事务。(公示模板见附件1)
二、OA会签审核:转化公示期间,合同负责人到OA系统走科技合同会签表流程(合同类型选“成果转化类(横向)”,业务管理部门选择“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温馨提示:合同内容不要上传附件!合同内容不要上传附件!合同内容不要上传附件!请务必贴到“添加正文”里,这样才能进行线上审核。如果合同内容添加不上去,就到OA系统首页右上角的“帮助”里下载文档插件后再操作。或者下载360浏览器,开兼容模式,文本软件用WPS。(合同模板见附件2)请学院科研院长审核后,转下一步时,选择“成果转化中心办公室初审”。
三、合同签字盖章:转化公示结束无异议,且合同已在OA系统合同会签中办结,合同负责人打印会签办结单1份及合同一式8份,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再到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办公室盖章,然后对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或者对方单位先签字盖章,再回学校签字盖章也可。合同会签办结后,请务必到正文里下载合同最终版的内容!!!(如果拿附件里的合同版本来盖章,将会被退回。)
温馨提示:合同签订时间应为公示结束后的某一时间。合同期限与企业协商确定,原则上不得早于分期付款年限(比如分三年付款,则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三年),但也不建议合同期限签订过长,避免合同追溯责任。
专利权转让和软著转让都需办理权属变更。建议由对方办理、学校配合,也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按照省知识产权局的要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也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建议由对方办理或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技术秘密成果要有详细的成果资料待查。
四、免税登记:合同负责人提交以下材料到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办公室办理成果转化合同免税登记审核。
(1)1份填写完整并签字的技术合同登记表(相关文件见附件3);
(2)2份合同原件,1份合同盖章版PDF。
(3)如果是专利转让(或许可),软著转让合同还需要提供1份纸质版证书和1份电子版证书。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还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受理通知书材料2份。
温馨提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负责办理网上合同免税信息登记,定期将材料送至市科创局审核,审核时间一般为一至两周。免税结果会及时通知。
五、合同办完免税登记后即可安排企业打款。合同款项到账后,合同负责人需及时到财务处查询并将到账单拍照发到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部门邮箱,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凭到账单照片开具相应的建账单。合同负责人凭建账单再到财务处(行政楼201室3号窗口)办理项目入账以及开发票。
六、收益分配公示15个工作日:通过免税审核、项目经费到账、财务处建账以后,合同负责人提交《收益分配公示信息表》电子版和所有项目成员及成果完成人签字、学院领导签字的《成果转化现金收益发放申请表》纸质版(相关文件见附件4)交到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办公室,由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在OA系统中办理成果收益分配公示,公示期限为15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合同负责人制定分配方案时,应遵循合理原则。
1、第一完成人的分配金额应为最多。
2、分配方案应包含所有科技成果完成人。完成人名单应与科技成果证书(专利证书或软著证书)上的完成人名单一致,未确权的科技成果(技术秘密)的完成人名单由合同负责人确定。如果要加入完成人以外的成员,必须是对成果转化有贡献的成员。
3、如果,分配方案里要加入学生,必须是确实对成果转化有实际贡献的,且收益一经发放,不得在后期以任何方式要求退回。学校相关部门会不定期核查,严禁以避税为目的,在分配方案里增加与成果转化无关的学生成员。
七、收益领取:收益分配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合同负责人到信息门户-财务资产服务事项-“成果转化项目现金收益发放申请”栏目中填报相关信息,按流程审批,办结后打印办结单。同时,到财务系统相应项目中填报其他工薪收入并打印签字。最后,拿这两份打印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收益领取。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地址: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机电实训中心二楼A06室。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部门邮箱:kjcgzhzx@wh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