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转化流程及收益分配办理注意事项-武汉轻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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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转化流程及收益分配办理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6日 11:25浏览次数:

    

 

1、转化公示15天:成果转化项目在签合同前须公示15天(公示模板见附件1)。

2、OA会签审核:公示期间,项目负责人到OA系统走科技合同会签表流程(合同模板见附件2)。

3、合同签字盖章:公示结束无异议,且合同已在OA中审核完毕,项目负责人打印办结单1份及合同一式8份,在委托代理人处签字并到科教楼1101室盖科技合同章,然后对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或者对方先签字盖章再学校签字盖章。

4、合同签订时间应为公示结束后的某一时间。合同期限一般为1-5年,原则上不超过5年。合同签订后对方打款到学校指定账号。

5、免税登记:项目负责人提交以下材料到科技处办理成果转化合同免税登记审核。

 1)1份填写完整并签字的技术合同登记表(见附件3);

2)2份合同原件(专利许可合同需3份原件)和1份合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如果是专利转让(许可)合同的还需2份专利证书复印件、软著转让合同还需2份软著证书复印件、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还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受理通知书材料2份。

6、科技处办理网上合同免税信息登记,于每周三上午将材料送至科技局审核,审核时间一般为一至两周,审核通过后,科技处将会在学校“科研工作群”(群号:41897307)、“科技处横向项目工作群”(群号:367121410、700827127)中进行通知。

7、合同办完免税登记后且合同款项到账后,请及时到财务处查询并拍照到账单、填写《成果转化报告信息表》(见附件5)给科技处,科技处凭银行到账单为项目负责人填写建账单到财务处办理项目入账及开发票。

8、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软著转让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权属变更(由对方办理、学校配合,也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由对方办理或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技术秘密成果要有详细的成果资料待查。

9、收益分配公示15个工作日:项目到账、免税办完、财务建账以后,项目负责人提交《收益分配公示信息表》(见附件4)电子版和所有项目成员及成果完成人签字、学院领导签字的《成果转化现金收益发放申请表》纸质版给科技处,由科技处在OA中办理公示15个工作日。

10、收益分配发放人员范围:科研管理系统中的项目成员(必须发放)、技术(秘密)成果的完成人、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软著的开发人员及其他参与成果转化的人员。其中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软著的开发人员分配金额可以为0,但须在发放申请表上签字。分配金额为0的人员不参与本项目的年终科研业绩计分。

11、收益领取:公示结束无异议后,项目负责人到OA-事务-“成果转化现金收益发放”栏目中填报审批打印办结单,到财务系统相应项目中填报其他工薪收入并打印签字,拿这两份打印的材料到财务办理收益领取。